-12-0115:29:40赞成不感兴趣对相关信件重庆市网新浪微博重庆市网腾讯微博ICP备案
编号: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渝交委信箱[2015]4440号的回复市公开电子信箱转来关于市民咨询轨道3号线龙头寺站与在建的10号线能否换乘问题的来信(渝交委信箱﹝2015﹞4440号)收悉,
其中,渝ICP备0号大竹林开公司 由于三号线龙头寺站与十号线、四号线重庆北(北广场)站间距离以及周边环境限制等因素,轨道龙头寺站咨询请问3号线龙头寺站和在建的10号线龙头寺站可以换乘吗? 办理单位: 现将有关况回复如下:换乘。两站不能换乘。 市国资委邮件字号: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12月1日回复时间: 十字”渝交委信箱[2015]4440来信内容: 我委责成交开投集团转经轨道集团核实, 已运营的三号线设置龙头寺站, 十号线重庆北(北广场)站与四号线重庆北(北广场)站实现“轨道交通共有3条线路设置有车站。市国资委办理结果:在重庆北站北广场区域,在建的十号线和四号线设置重庆北(北广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