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筹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冉家坝支行的批复
你分行《关于筹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冉家坝支行的请示》(民银渝发[2008]216号)收悉,   关于筹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冉家坝支行的批复关于筹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当前位置:再按规定程序向重庆银监局申请开业。

  请你分行严格按照《商业银行设立同城营业网点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

做好该支行的筹建工作。二、   一、版权所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ICP备0号页访问量:经重庆银监局审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重庆监管局>信息公开>局本级行政许可批复发布时间:2012-12-07文章来源:重庆文章类型:原创关于筹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冉家坝支行的批复渝银监复〔2008〕257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应在六个月内完成各项筹建工作,待筹建就绪,

你分

行收到本批复文件后,依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你分行在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路233号5幢商铺13-14号铺面、

次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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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八年十月十四

日日期:1173次冉家坝开公司   现批复如下:245号5幢商铺12号铺面筹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冉家坝支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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